安徽: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业竞争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快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当前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加快推进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我们起草了安徽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业竞争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加快推进政策落地见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11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进行反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快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当前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加快推进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业竞争力,制定本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对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省战略,制造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取得历史性成效,已形成门类较为齐全、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制造业体系。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机械、家电、纺织、食品、医药等传统产业增加值占工业的60%,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吸纳社会就业、创造政府税收的主战场,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省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产业体系不优、企业竞争力不足、产品附加值偏低、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不强等问题亟需解决,必须快速推进转型升级。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及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先立后破、有保有压,坚持创新驱动、系统推进,全方面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快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转型,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打造智能绿色的制造强省。
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结合国家加快传统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决策部署,分级分类推进转型升级,不断的提高我省传统产业在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力争到2027年,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持续提升,行业结构、组织架构、产品结构逐步优化,营业收入利润率提高1个百分点、工业公司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75%、工业能耗强度持续下降;专精特新企业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千户企业“三首”产品数量翻一番。
1.推动产业链延强补。聚焦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和细分门类,打造一批重点产业链,按产业图谱制订“一链一策”工作方案;支持“链主”企业发挥龙头作用,联合配套企业组织协同招商、协同制造,逐渐完备产业链上下游生产能力,逐渐向产业前后端延伸,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市、区)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县(市、区)政府,不再单独列出)
2.加快迈向价值链中高端。把握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鼓励向研发端和市场端等高的附加价值领域延伸,推动原材料、机械加工等行业依托产业基础和优势,着力在高加工度环节、增值环节、瓶颈环节、配套环节上寻求突破,向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发展,不断的提高传统产业在价值链中地位。(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全力保障供应链高效畅通。强化产需对接,深入开展“百场万企”产需对接活动,聚焦精准对接、专业对接,帮企业开拓市场,提升近地配套率。充分的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企业作用,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供需对接,逐步建立跨产业、跨行业的供需对接机制和合作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构建覆盖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体系,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力争到2027年,传统产业领域专精特新企业达到5000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0户。(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坚持“内培外引”,鼓励有条件的市出台专项政策,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围绕主业和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着力打造一批品牌价值高、规模大、实力强、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总部集团;支持省外总部企业在我省设立采购中心、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和地区总部等各类功能性机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支持企业重整重组。运用市场化方式,加强与投资公司、金融机构、链主企业、民间资本等合作,采用股权投资模式支持困难企业重组;鼓励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稳步实施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对失去经营能力的“僵尸企业”,依法依规厘清要素资源,引导优质企业加强合作,实现资产盘活。(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起的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
7.提升产品供给质量。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完善企业标准,用先进标准体系倒逼质量提升、产品升级;积极推动“生产数字化”向“产品数字化”延伸,着力提升产品精度、纯度、效率等性能指标,持续提升产品质量的均一性、稳定性、密封性。探索开展产品质量可靠性认证机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着力实施“三品”战略。深入实施“追求卓越品质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方案”,推动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带领企业聚焦消费升级,加快产品迭代,增加高端产品供给;加快企业品牌建设,持续保护老字号,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知名度与影响力的“安徽制造”品牌。力争到2027年,新培育省级新产品1000个、安徽工业精品100个、“三品”示范企业400户。(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9.促进“三首”产品应用。编制“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带领企业对标研制,逐渐完备“三首”产品支持政策;各地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等各类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将应用“三首”产品纳入采购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国货国用”,推动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10.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依托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以企业为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梳理关键技术攻关任务清单和企业技术难题技术需求清单,滚动实施一批制造业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建立金融常态化支持企业科学技术创新机制,开发推广“研发贷”等新型科技金融理财产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鼓励公司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培育建设,引导创新平台加快前沿关键研发技术、科技成果中试及产业化步伐。鼓励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创新平台向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探讨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学技术成果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制定先进的技术转化应用目录,建设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中试和应用验证平台。充分的发挥“羚羊科产”等平台作用,完善产学研合作模式,以市场需求为重点,发布一批标志性产品和技术,支持带领企业对标研发。(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13.推进重点行业设施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建材、机械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紧扣国家技术改造战略布局,聚焦薄弱领域,每年滚动实施一批亿元以上技改项目;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产业基础能力调查评估,不断的提高传统制造业基础支撑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4.大力实施智改数转网联。立足我省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过程、全要素深层次地融合。支持企业围绕强基础、建平台、延链条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培育一批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争创一批“数字领航”企业、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示范工厂、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优秀场景等典型示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5.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网络化协同。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产品溯源等应用,建设智慧产业链供应链。鼓励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共享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整体推进数字化转型。支持重点行业建设“产业大脑”,汇聚行业数据资源,推广共性应用场景,服务全行业转型升级和治理能力提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局)
16.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坚持源头管控、全过程减污降碳,推进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支持工业公司开展ESG评价,落实能效标准,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产能跨区域、跨领域整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完善碳排放标准,建立健全碳排放核算体系,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认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鼓励重点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争创一批国家级标杆,探索建立零碳工厂、零碳产业园。(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建立节能量交易制度,鼓励工业企业提高能源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行绿色制造,每年培育省级绿色工厂100户以上,争创国家级绿色工厂50户左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8.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加强粉煤灰、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深入推进淮南、淮北等地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培育推荐废钢铁、废塑料、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9.大力培育产业集群。引导企业集聚化、专业化发展,围绕产业链培育一批产业定位聚焦、配套设施齐全、运营管理规范的制造业产业集群,在传统制造业优势领域培育一批主导产业鲜明、市场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力争到2027年,累计创建1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30个以上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0.加力推进“双招双引”。围绕主导产业,聚焦转型升级重点领域,精准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建立招商目标企业和项目库,统筹用好各种招商资源,按图索骥精准招商,分级分类协调项目招引中的困难问题,着力引进更多具有支撑性、引领性的项目,积极推动传统产业集聚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
21.推动产业园区整体升级。将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创建与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相结合,鼓励示范园区围绕集群主导产业,打造一批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转型样板,实现快速复制推广。鼓励园区新建或利用已有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数字化转型提供共享仓储、共享研发服务,带动“四链”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2.积极推动跨行业耦合。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电力等产业耦合发展,推动行业间首尾相连、互为供需和生产装置互联互通,实现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产业循环衔接。搭建跨行业交流对接平台,深挖需求痛点,鼓励企业组织技术产品跨行业交叉应用,拓展技术产品价值空间,打造一批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促进传统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工业设计中心。推动仓储物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发展,提升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撑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指导各地集中力量做强做优特色产业,避免同质化无序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探索突破行政边界,推动产业集群的跨区域协同合作,以区域间大协同提升地区综合竞争力。支持皖北地区发挥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优势,提高承接转移承载力,有序承接产业转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培育管理标杆。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推广全面质量管理、精益管理、卓越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研究制定具有安徽特色的企业管理星级评价指标体系,组织企业开展对标评价,对管理优秀的企业进行星级评定,每年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示范性强、引领带动能力突出的省级管理标杆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6.开展对标提升。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作用,引导管理咨询机构深入企业园区,宣传企业管理先进理念和专业知识,提供管理咨询公益服务。建立企业管理提升帮扶需求清单,通过市场化打包集中采购等方式,引入知名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开展企业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7.开展万企培训行动。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领军人才培训”等活动,培养新生代企业家,着力提高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的能力。积极推荐省级标杆企业参与政府质量奖等评奖评优活动,并在“新徽商培训工程”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力争每年培训企业家及经营管理人员4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推进制造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协同做好要素保障等相关工作。各地比照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推进制造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建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工作,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鼓励各个地区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形成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合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三)优化要素供给。支持和优化传统产业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扩大高素质人才供给。强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传统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重点项目用地。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落实要素资源差别化政策,对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市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考评机制。将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纳入全省新型工业化考评范围,强化跟踪问效,定期调度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工作经验和成效。积极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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